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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(superior)海市應急管理局印發關于(At)進一(one)步落實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意見的(of)通知 滬應急行規〔2020〕2 号

點擊數:7122發布:2020-03-12 來(Come)源: 上(superior)海市應急管理局

上(superior)海市應急管理局印發關于(At)進一(one)步落實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意見的(of)通知

滬應急行規〔2020〕2 号 


 各區應急管理局、各有關單位: 

《關于(At)進一(one)步落實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的(of)意見》已經 2020 年 1 月 21 日第 1 次 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,現印發給你們(them)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 上(superior)海市應急管理局 

2020 年 2 月 9 日 

關于(At)進一(one)步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的(of)意見 


 爲(for)進一(one)步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,根據《中(middle)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安全生(born)産法》 《上(superior)海市安全生(born)産條例》等規定,結合本市實際,提出(out)以(by)下意見。   


     一(one)、總體要(want)求


    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(middle)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(of)十九大(big)和(and)十九 屆二中(middle)、三中(middle)、四中(middle)全會精神,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,強化安全紅線意識,弘 揚生(born)命至上(superior)、安全第一(one)思想,以(by)全面提升本質安全爲(for)目标,進一(one)步落實企業安全 生(born)産主體責任,持續加大(big)安全生(born)産投入,夯實安全生(born)産基礎,有效防範遏制各類 生(born)産安全事故發生(born),持續推進安全生(born)産治理體系和(and)治理能力建設,促進本市安全 生(born)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。


    二、主要(want)内容


(一(one))提升全員安全生(born)産法治意識。企業要(want)緊密結合生(born)産經營活動,及時(hour)主動獲 取與生(born)産安全相關的(of)法律法規标準,持續開展安全生(born)産法制宣傳和(and)學習教育,增 強全員依法安全生(born)産意識。企業負責人(people)尤其是(yes)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要(want)牢固确立法治觀念, 把住法律“底線”,守住安全“紅線”,不(No)斷提高依法依規組織生(born)産經營活動的(of)主 動性和(and)自覺性。


(二)強化負責人(people)安全生(born)産領導責任。企業法定代表人(people)、實際負有本單位生(born)産經 營最高管理權限的(of)人(people)員作(do)爲(for)企業的(of)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是(yes)本單位安全生(born)産第一(one)責任人(people),對 本單位安全生(born)産工作(do)全面負責,應當主動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(of)各項安全生(born)産職責, 親自推動企業安全生(born)産制度的(of)建立。要(want)把安全生(born)産工作(do)與生(born)産經營工作(do)同計劃、 同部署、同檢查、同總結、同評比;要(want)主持召開安全生(born)産工作(do)會議,研究安全生(born) 産問題,參加安全生(born)産檢查;要(want)向職工代表大(big)會、股東大(big)會報告安全生(born)産情況,自覺接受監督。企業領導層應當按照“管業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(born)産經營必須管安 全”的(of)要(want)求,對分管範圍内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工作(do)履行管理職責;分管安全生(born)産的(of)負責 人(people)協助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履行安全生(born)産監督、協調等職責。


(三)落實全員安全生(born)産責任。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到(arrive)一(one)線從業人(people)員 的(of)全員安全生(born)産責任制,并突出(out)落實關鍵崗位、高風險崗位。責任制要(want)包括責任 人(people)、責任範圍和(and)考核标準。責任人(people)要(want)明确到(arrive)每個(indivual)崗位,切實落實“一(one)崗一(one)責”; 責任範圍要(want)涵蓋每個(indivual)風險點,并且與崗位素質能力要(want)求相匹配;考核标準要(want)與責 任範圍相對應,并鼓勵将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挂鈎。倡導将安全生(born)産責任制向全 員公示,自覺接受監督,實現安全生(born)産層層負責、人(people)人(people)有責、各司其責。 


(四)保證安全生(born)産資金投入。企業應當保證滿足安全生(born)産條件所必需的(of)資金投 入,确保具備法律法規和(and)标準規定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條件,不(No)具備安全生(born)産條件的(of),不(No) 得從事生(born)産經營活動。企業應當按照《企業安全生(born)産費用(use)提取和(and)使用(use)管理辦法》 等規定,提取和(and)使用(use)安全生(born)産費用(use)。安全生(born)産費用(use)主要(want)用(use)于(At)下列事項:安全生(born)産 的(of)技術項目,安全設施設備檢驗、改造和(and)維護,安全宣傳、教育培訓和(and)獎勵,安 全生(born)産檢查、評價(不(No)包括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安全評價)、咨詢和(and)标準化建 設,勞動防護用(use)品,安全生(born)産新技術、新标準、新工藝、新裝備推廣應用(use),重大(big) 危險源和(and)事故隐患的(of)評估、監控和(and)整改,安全生(born)産責任保險,應急救援器材、設 備的(of)配備、維護和(and)應急演練等。 


(五)投保安全生(born)産責任保險。危險化學品、金屬冶煉企業應當依法參加安全生(born) 産責任保險,鼓勵其他(he)企業投保安全生(born)産責任保險。企業不(No)得以(by)任何方式将保險 費用(use)攤派給從業人(people)員個(indivual)人(people)。投保安全生(born)産責任保險獲得的(of)經濟賠償,不(No)影響投保 企業與其從業人(people)員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(of)權利。 


(六)健全安全生(born)産管理機構和(and)管理人(people)員。企業應當按照國(country)家和(and)本市規定,設立 安全生(born)産管理機構,配備足夠數量和(and)能力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管理人(people)員。鼓勵有條件的(of)企 業設立安全總監或者首席安全官,強化安全生(born)産的(of)統一(one)協調督導。安全生(born)産管理 機構和(and)人(people)員應當與企業的(of)規模、風險相适應。企業通過長期聘用(use)有相應資質、條 件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人(people)員爲(for)其提供安全生(born)産 服務的(of),可視同其配備了(Got it)相應的(of)兼職安全生(born)産管理人(people)員。鼓勵企業聘任具備注冊 安全工程師資格的(of)人(people)員從事安全生(born)産管理,提高安全管理水平。 


(七)完善安全生(born)産制度規程。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(and)标準的(of)規定,健全完善 安全生(born)産例會、安全生(born)産檢查、隐患排查治理、安全生(born)産責任制考核、民主監督 管理、安全生(born)産獎懲等基本制度以(by)及涵蓋所有生(born)産經營過程和(and)環節的(of)崗位作(do)業管 理制度和(and)操作(do)規程,并根據法律法規和(and)标準的(of)變化及時(hour)更新修訂。鼓勵企業利用(use) 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(born)産管理工作(do),開展安全生(born)産電子台賬管理、重大(big)危險源監 控、應急管理、安全風險管控和(and)隐患自查自報、安全生(born)産預測預警等信息系統的(of) 建設。 


(八)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(and)隐患排查治理雙控機制。企業應當按照《上(superior)海市 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指南》的(of)要(want)求,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辨識、風險評估和(and) 分級,制定并落實相應的(of)管控措施,對安全風險進行分級管控和(and)動态管理。安全 生(born)産風險分級管控需要(want)企業内部自上(superior)而下的(of)總體領導和(and)自下而上(superior)的(of)意識提升,需 要(want)納入企業的(of)決策體系、執行管理體系和(and)日常監督體系,需要(want)深入一(one)線各個(indivual)崗位、 各個(indivual)環節。企業要(want)對照風險管控清單,開展有針對性的(of)日常安全檢查,并按照責 任、經費、措施、時(hour)限、預案“五落實”的(of)要(want)求進行隐患閉環管理。危險化學品 生(born)産、經營(帶有儲存設施)企業及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(use)許可證的(of)企業應當落實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,每日對安全風險進行研判,并将企業安全狀 态、風險等級、安全提示和(and)安全承諾等信息向社會公告,接受員工和(and)社會公衆的(of) 監督。 


(九)抓好安全生(born)産教育培訓。企業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和(and)安全生(born)産管理人(people)員應當具備與 所從事的(of)生(born)産經營活動相應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知識和(and)管理能力。其中(middle),非煤礦山、危險 化學品、煙花爆竹、金屬冶煉等行業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和(and)安全生(born)産管理人(people)員,應當在(exist)任 職之日起 6 個(indivual)月内,經應急管理部門考核合格。企業特種作(do)業人(people)員應當按照國(country)家 有關規定通過專門的(of)安全培訓,取得相應資格後上(superior)崗作(do)業。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 各類從業人(people)員(包括勞務派遣人(people)員、實習學生(born))進行必要(want)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教育和(and)培訓, 保證其具備必要(want)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知識,熟悉和(and)掌握企業安全生(born)産管理制度、崗位危險 有害因素和(and)管控措施、崗位安全操作(do)規程和(and)操作(do)技能,了(Got it)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。 從業人(people)員未經教育培訓合格,不(No)得上(superior)崗作(do)業。發生(born)造成人(people)員死亡的(of)生(born)産安全事故 的(of),相關企業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和(and)安全生(born)産管理人(people)員應當依法重新參加安全培訓。特種 作(do)業人(people)員對造成人(people)員死亡的(of)生(born)産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(of),應當依法重新參加安 全培訓。 


(十)加強各類場所、設備安全管理。企業應當開展對各類場所和(and)設施設備的(of)安 全檢查,及時(hour)消除環境和(and)設備的(of)不(No)安全因素,重點消除下列情形:使用(use)違法建(構) 築物從事生(born)産經營活動的(of);擅自變更規劃許可确定的(of)場所使用(use)功能,危及生(born)産安 全的(of);占用(use)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(out)口或者埋壓、圈占、遮擋消火栓的(of); 違反規定存放危險化學品的(of);生(born)産、經營、儲存、使用(use)危險化學品的(of)車間、商店、 倉庫與員工宿舍設置在(exist)同一(one)座建築物内的(of);爲(for)大(big)型活動所設的(of)臨時(hour)性建築物、構 築物及設施、設備的(of)安全性能,未經檢驗、檢測合格就投入使用(use)的(of);使用(use)國(country)家和(and) 本市明令淘汰的(of)危及生(born)産安全的(of)設備及工藝的(of)。 


(十一(one))管控危險作(do)業環節。企業在(exist)進行爆破、吊裝、危險裝置設備試生(born)産、危 險場所動火作(do)業、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間作(do)業、重大(big)危險源作(do)業等危險作(do)業時(hour),應 當制定和(and)落實作(do)業方案和(and)安全防範措施,嚴格執行危險作(do)業審批制度,設置作(do)業 現場安全區域,确定現場帶班的(of)負責人(people)和(and)現場指揮人(people)員,安排專職安全生(born)産管理 人(people)員進行現場管理,确認現場作(do)業條件、作(do)業人(people)員上(superior)崗資格、身體狀況和(and)配備的(of) 勞動防護用(use)品符合安全作(do)業要(want)求,并向從業人(people)員如實告知現場危險因素、作(do)業安 全要(want)求和(and)應急措施,監督作(do)業人(people)員遵守操作(do)規程,落實各項安全措施。 


(十二)嚴格企業外包管理。企業将生(born)産經營項目、場所、設備發包或者出(out)租的(of), 應當查驗承包、承租單位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條件或者資質,并保證出(out)租的(of)廠房、場所具 備基本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條件。廠房、場所經過内部分割等裝修的(of),企業應當保證在(exist)裝 修後滿足各項安全要(want)求,公共設施設備正常運行。企業應當與承包單位、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管理協議,或者在(exist)承包合同、租賃合同中(middle)約定各自的(of)安全 生(born)産管理職責,要(want)對銜接交底、違約責任等事項作(do)出(out)明确、細化、可執行的(of)約定。 企業應當對承包、承租單位的(of)安全生(born)産工作(do)統一(one)協調、管理,定期進行安全檢查, 發現問題及時(hour)督促整改。承包、承租單位不(No)得違法二次發包或者轉租。


 (十三)加強生(born)産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。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組織管理體系、生(born) 産規模、較大(big)以(by)上(superior)危險有害因素和(and)可能發生(born)的(of)事故特點,制定生(born)産安全事故應急 救援預案,按規定報送備案,并向從業人(people)員發布。預案應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, 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,及時(hour)修訂完善。危險化學品的(of)生(born)産、經營、儲存單位以(by) 及金屬冶煉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、建築施工企業,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,配備 應急救援器材、設備設施和(and)物資,并進行經常性維護、保養,使其處于(At)适用(use)狀态。鼓勵生(born)産規模較小的(of)企業與鄰近的(of)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,提高應急處 置能力。 


(十四)優化生(born)産安全事故處置流程。企業發生(born)生(born)産安全事故後,應當按規定向 負有安全生(born)産監管職責的(of)部門報告,并立即啓動相應的(of)應急救援預案,迅速采取 有效措施,組織搶救,防止事故擴大(big),減少人(people)員傷亡和(and)财産損失。企業應當積極 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(do),全面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提出(out)的(of)各項整改措施。企業主要(want) 負責人(people)不(No)得在(exist)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。集團公司要(want)建立事故處置管理制度, 及時(hour)掌握信息、組織救援、調配資源、報告情況。 


(十五)深化安全生(born)産獎懲機制。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(born)産獎懲機制,鼓勵從業人(people) 員發現、報告和(and)排除事故隐患,對發現、排除事故隐患等有功人(people)員給予獎勵和(and)表 彰,對違章作(do)業和(and)違章指揮、瞞報事故隐患或者排查治理不(No)力等人(people)員按照有關規 定予以(by)處理。企業要(want)将安全生(born)産責任制落實的(of)考核情況作(do)爲(for)安全生(born)産獎勵和(and)懲罰 的(of)依據。 


(十六)推動安全生(born)産管理體系延伸。企業要(want)加強對供應商的(of)監督和(and)管理,鼓勵 建立供應商“黑名單”制度,将企業安全生(born)産許可、安全生(born)産責任保險、安全生(born) 産标準化建設和(and)因安全生(born)産違法行爲(for)受處罰等情況列爲(for)對供應商管理的(of)重要(want)組 成部分。國(country)有企業要(want)發揮引領示範作(do)用(use),優化考評制度,強化信用(use)懲戒,通過上(superior) 下供應鏈的(of)安全體系延導,帶動整個(indivual)集團以(by)及關聯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(of)提升。 


三、監督保障 


(一(one))嚴格開展安全生(born)産執法檢查。應急管理部門要(want)把推動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 任落實作(do)爲(for)抓好安全生(born)産監管的(of)根本落腳點,按照分類分級和(and)屬地(land)監督管理的(of)要(want) 求,制定年度安全生(born)産監督檢查計劃,加強對企業落實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的(of)監督 檢查。要(want)善于(At)運用(use)大(big)概率思維應對小概率事件,在(exist)落實企業安全生(born)産主體責任方 面取得重大(big)突破,緊緊盯住企業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和(and)領導層,對嚴重失信企業納入“黑 名單”,不(No)能以(by)優化營商環境爲(for)名放松監管。要(want)落實安全生(born)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 法銜接要(want)求,加強安全生(born)産領域涉嫌安全生(born)産犯罪案件移送、案情通報、信息共 享,堅決打擊安全生(born)産違法犯罪行爲(for)。 


二)實行合理适度有序執法。應急管理部門要(want)堅持過罰相當的(of)原則,在(exist)行政執 法時(hour)充分考慮違法行爲(for)的(of)事實、性質、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。對企業日常檢查或 者通過第三方檢查中(middle)發現的(of)事故隐患,通過相關系統主動報送信息、完成整改且 未造成後果的(of),可以(by)依法不(No)予處罰或者減輕處罰。要(want)通過在(exist)法定自由裁量範圍内 的(of)适度執法,進一(one)步優化營商環境, 提高行政管理效能,增強企業的(of)主體意識, 實現安全生(born)産事前預防。 


(三)創新安全生(born)産監管方式方法。鼓勵各區應急管理部門結合本區域工作(do)實際, 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、方法。鼓勵試點安全生(born)産記分、積分制監管,對一(one)年内 達到(arrive)一(one)定扣分值的(of)企業,通過增加執法檢查頻次、強化安全培訓、上(superior)升監管層級 等,進一(one)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。鼓勵探索安全生(born)産風險監測、評估、預警機制, 不(No)斷完善數據收集和(and)分析,及時(hour)發布風險提示信息。鼓勵推動信息化手段與傳統 監管方式的(of)融合,不(No)斷增強風險隐患的(of)發現能力和(and)違法行爲(for)的(of)懲戒效果。 


(四)發揮指導服務作(do)用(use)。應急管理部門要(want)深入一(one)線及時(hour)了(Got it)解、掌握企業落實主 體責任過程中(middle)存在(exist)的(of)突出(out)問題,積極研究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(of)幫扶政策和(and)激 勵政策,樹立和(and)推廣最佳實踐,建立相關數據平台,積極培育、引進第三方技術 服務機構,助推企業解決落實主體責任過程中(middle)遇到(arrive)的(of)管理和(and)技術難題。 


(五)發掘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監督。應急管理部門要(want)推動建立“吹哨人(people)”、内部舉報人(people)等制度,對舉報安全生(born)産違法違規行爲(for)和(and)事故風險隐患的(of)有功人(people)員予以(by)獎 勵和(and)嚴格保護。要(want)不(No)斷拓展安全生(born)産舉報途徑,強化獎勵力度,積極調動企業職 工、家屬和(and)公衆舉報事故風險隐患的(of)積極性,引導各方面力量參與防範化解安全 風險。要(want)積極利用(use)網格化管理平台,積極與人(people)民團體、社會團體、保險公司等合 作(do),不(No)斷利用(use)各方資源和(and)力量發現和(and)解決隐患。要(want)加大(big)安全生(born)産宣傳力度,充分 利用(use)各類媒介宣傳安全生(born)産法律法規标準和(and)知識,通報重大(big)隐患治理情況,曝光 安全生(born)産違法行爲(for),形成全社會共治安全的(of)氛圍。


 四、實施日期 


本意見自 2020 年 3 月 12日起實施,有效期 5 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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